深圳擬將快遞電動車逐步更換為新能源車


鋰電世界 深圳擬根據快遞企業購車置換的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增加,力爭把原特區內所有運送快遞的電動(機動)三輪車置換成新能源電動貨車和兩輪備案電動自行車,促進快遞業轉型升級。這是18日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回復“關于嚴禁電動自行車載客”的代表建議中獲悉的。
去年涉電交通事故造成逾百人死亡
今年兩會期間,深圳近60名人大代表都提交建議,呼吁加強“禁摩限電”。此建議得到深圳市公安局的回應,表示“市民對摩托車、電動車亂象的意見很大,去年涉及‘禁摩限電’的投訴有1500多宗,占所有交通類投訴的65%”。
該局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深圳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員死亡114人,占總死亡人數431人的26.45%。2016年一季度,全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員死亡27人,占總死亡人數的24.77%;造成51人受傷,占總受傷人數211人的24.17%。而在原特區外的部分區域,此類情況更為突出,甚至五六成的傷亡事故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三輪車。
“目前電動(機動車)三輪車的生產,沒有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深圳路面上存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和違規生產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機動車,沒有合法資質,也無法上牌規范管理。”該局稱,這些車行駛速度快,并大量行駛在人行道上,甚至違法駛入機動車道。由于無法上牌、未購買保險、未納入管理,一旦發生事故,賠償、醫治費用等問題,不但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傷害,也給使用人、快遞企業造成困擾。
深圳擬推“涉電事故連帶追責”
該局稱,2013年以來,交警支隊會同各部門持續開展“禁摩限電”整治,近4年已查扣100多萬輛摩托車、電動車,但全市涉摩涉電交通亂象依然存在。“特別是近一年還出現了電動(機動)三輪車明顯增多的新情況,部分聚集區域,三輪電動車的占比高達10%以上,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為此,該局在嚴查違法銷售超標電動車的同時,擬推進涉電事故連帶追責,“即超標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明確告知受害者權利義務,引導受害者向‘超標’車生產、銷售者索賠”。“依照《產品質量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規定,受害者可以將車輛的生產、銷售者列為共同被告、依法索賠。”
另一方面,“禁摩限電”整治曾引發對電動車行業、快遞業等行業的爭議。目前深圳對郵政、快遞等行業,以及運送桶裝飲用水、瓶裝燃氣等單位所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備案制,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根據行業不同分為三種顏色),納入管理,允許上路行駛、不限行。“備案車輛達到4.3萬輛,其中快遞業近1.8萬輛(含最新增加的5000輛配額),占所有備案車輛總數的41%。”
“下一步,交警支隊將寫請示報市禁摩限電工作聯席會議,組織市市場監管委、市交委、市發改委等部門,及3至5家快遞企業成立市快遞業末端配送專題調研組,考察調研國內其他城市快遞業電動(機動)三輪車及新能源微型電動貨車的使用及管理情況,規范深圳快遞業末端配送使用車輛。同時,結合目前國家推廣新能源汽車以及深圳快遞企業在原特區內逐步購買或租賃新能源微型電動貨車來替代電動(機動)三輪車的實際情況,建議由市發改委牽頭,制定相關優惠及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