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政致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應用


鋰電世界 2013年9月,國家開展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浙江省作為城市群(含杭州、金華、紹興、湖州)列入全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區域,浙江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也獲批實施。
根據推廣方案,2013年-2015年底,浙江省爭取新增推廣新能源汽車10100輛,新建充換電站56座,充電樁3000個以上。在產業發展方面,力爭到2015年,形成年產純電動汽車5萬輛、動力電池10億安時、電機與電控系統總成15萬套的生產能力,形成3-4家純電動汽車整車企業。據統計,2014年浙江省共推廣新能源汽車7384輛,其中純電動公交客車222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客車71輛、純電動乘用車7021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70輛,分別為杭州7038輛、金華254輛、紹興56輛、湖州36輛。新一輪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以來,全省已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11127輛,在數量上超額完成國家批復的推廣任務,特別是純電動乘用車共推廣10764輛,較好地實現了新能源汽車規?;耐茝V應用,對緩解霧霾,改善空氣質量發揮了有效作用。
作為新能源汽車研發和應用推廣啟動較早的地區,浙江省四個推廣城市在政策層面積極引導,創新新能源汽車推廣方式,支持培育產業鏈生態。
杭州市:實行小客車“限牌”政策的同時,規定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無需參加競價或搖號可以直接上牌。出臺《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在享受國家補助基礎上,杭州市財政再給予配套補助,其中,對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對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補助。
金華市:出臺《金華市區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實施方案》,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型目錄和補助標準,對購買插電自充模式純電動汽車、換電模式純電動汽車以及電動公交車的予以財政補助。
紹興市:出臺《紹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在公交、出租、公務、私人等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對公交企業新購使用的新能源公交車,由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湖州市:出臺《湖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4-2015)》,明確2015年底前推廣600輛新能源汽車的目標,并通過財政補貼政策對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