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1月14日,衢州江山市永安里的徐師傅向該市消保委城南分會投訴反映,他的一輛某品牌轎車,汽車電池存在不能儲電的質量問題,每次到4S店保養檢查時,檢測結果顯示電池正常,但有時發現汽車停后數分鐘就難以啟動,要求4S店幫助更換電池卻遭到拒絕,店方認為不符合更換電池的條件,所以不能更換。
接到徐師傅投訴后,工作人員及時進行調查了解情況。經調查,徐師傅這輛轎車購買時間為2010年7月27日,購車發票為上海寶山區的一汽車銷售公司。經查實,汽車電池“三包”期限為半年,徐師傅的這輛轎車已經使用了二年多時間,電池作為消耗品,所以對于徐師傅提出的要求幫助更換電池的投訴主張,工作人員也難以支持。
之后,徐師傅提出要求對電池進行第三方權威檢測的請求,經消保委工作人員向有關部門咨詢,認為沒有檢測的意義,因為電池已經超過“三包”使用期限。為此,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購買使用中發現汽車存在某些質量問題,首先要及時到該品牌車的4S店進行咨詢檢查,并保存相關檢查證據,找出問題所在,要注意時效性,依法依據合理維權,來行使自己的投訴主張。